在加拿大请人干零活,很可能算是你的雇员

很多时候,我们的小企业会有需要花钱请人做事,是雇人还是转包?我认为的答案永远都是能转包绝不雇人。

因为麻烦,雇人要发工资,要做T slips,如果离职,还要填ROE等等。转包就很方便,对方给你一个invoice,付钱了事。

关于是不是你的雇员,在极个别的情况下可能会引起纠纷,甚至被告上法庭。

这里有个真实的故事,一个医生除了医院上班,还自己开了个诊所,有时候需要人手,于是花钱请一些休班的护士周末轮流去诊所帮忙(护士决定有没有时间去帮忙)。结果其中一个护士因为闹得不愉快,就把他告上法庭,最后法院认定是雇员,应该给雇员待遇,赔了不少钱。而医生一直都以为这只是个外包的事情。

这种事情其实很多开餐馆的也可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。

加拿大法律上认定是不是雇员,主要取决于下面几个类别:

1⃣️ 谁决定对方提供这个服务你付多少钱?你决定,通常对方就是雇员。对方决定,就是转包。

2⃣️ 谁决定工作时间?同样的道理。

3⃣️ 谁决定工作时长?

4⃣️ 用谁的工具来完成这个任务?

5⃣️ 如果你不满意还要不要付钱?员工就得按时付工资;转包就可以让对方重做,直到满意。否则不付钱。

6⃣️ 对方只为你工作还是也为别人工作?

7⃣️ 他人的印象。比如一个会计参加一个networking的活动,别人会认为她是某个会计事务所的代表,还是认为她是她,也会成为判断她是否是员工的标准。

要避免这种误解,两种办法:

1⃣️ 转包给有限公司。

2⃣️ 在CRA网站找到CPT1表格,填写申请。

Leave a comment

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.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*

twelve − 9 =

Exit mobile versio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