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会创办同名品牌吗?

2009年,Sunday Riley 拿着自己研发的护肤品原型敲响了 Bettina O’Neill 的大门。她想要在当时美国赫赫有名的连锁百货 Barneys 销售自己的产品,而后者正是该店的采购部经理。O’Neill 给了她这个机会,但同时提出了一个条件——这个护肤品牌必须与 Sunday Riley同名。

在国外,创始人用自己的名字命名品牌非常普遍,尤其是个护行业,更强调个性化。但这种情况更适用于本身就名声在外的,比如著名的化妆师 Lisa Eldridge,比如专业皮肤科医生品牌 Paula’s Choices,再比如在好莱坞名声大噪的美容师 Kate Somerville。但像 Sunday这样毫无行业背景的,创办同名品牌的则相对较少。

Sunday 坦诚自己当时是有过犹豫的,但也不过是一个晚上的时间。她接受了这个条件,“这意味着我不能将品牌出售。那种感觉就像是你得到了梦想的工作,但条件是这辈子都不可以放弃。”

2019年,我第一次采访 Sunday,她讲了这个故事和当时的打算。她说好在自己的名字非常适合做品牌名,她开玩笑说这得感谢父亲,“像是冥冥之中他本就知道我会创业。”

众所周知,创业公司的终极目标之一就是被大公司收购。这在个护行业也屡见不鲜,Drunk Elephant Tatcha 都是过去这一两年比较引人瞩目的收购案,也都是创业成功的典范之作。

当然,创办了同名品牌也选择被收购的案例也比比皆是。但相较之下,牵绊总是更多,因为名字这个标签实在太过强大。著名香氛品牌 Jo Molone 是最早被大集团收购的小众品牌之一,至今仍是大集团收购小众品牌的打样之作。

最初,创始人Jo Malone仍然担任品牌的creative director,其后因身体健康原因离任。她2010年就再次创业,创办了新的香氛品牌 Jo Loves,但鲜为人知。一方面,因为双方协议,她在商业用途上使用自己的名字受到限制;另一方面,这的确是她的名字,也会将她永久性得和这个品牌联系在一起。2020年,Jo Malone品牌因为 John Boyega 事件在社交媒体遭到讨伐,她还得在媒体宣讲自己的立场,表示和该品牌以及该事件都无关。

是的,用自己的名字命名品牌,却成了一个自己一辈子也摆脱不掉,但却偏偏一点关系也不再有的存在。

但对Sunday而言,至少到目前为止,这是个无比正确的选择。2009年的圣诞节,Sunday Riley 的护肤品专柜出现在美国高端百货连锁商店 Barneys 位于比佛利山庄、纽约和芝加哥的三家店内。

其后,更是借助社交媒体的声音产生了更强的号召力,进而进驻 Sephora,和 Drunk Elephant 一起一度成为小众品牌中的两只最红的小花。

回到我们的问题,正在创业的你,会想要创办同名品牌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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